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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6-03-27 | 點閱數: 50

轉知教育局115年3月26日第280227號公告,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徵聘115學年度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訊息
請有意願同仁務必取得單位主管及校長同意後再投件

一、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辦理該署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 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 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5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5年8月1日起至 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該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意願教師於1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該署承辦人信箱,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承辦人:林珮群,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 連絡電話:(02)7736-7488。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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