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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111年10月18日府人給字第1111343750號函轉銓敘部111年10月13日部退三字第11154934701號函,有關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旨揭修正條文經考試院111年9月23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1107000111號令發布,依修正條文第131條第2項規定,除第7條之1、第103條及第113條分別自110年1月1日、111年7月1日及108年8月23日施行外,其他修正條文自111年9月25日施行。
詳細修正內容、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