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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113年1月25日府人給字第1130175550號函轉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113年1月22日南美行字第1133000101號函,有關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113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教保中心為辦理113學年度第一階段招生作業,請同仁有子女、孫子女有就讀意願者,於113年1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3年1月31日(星期三)中午12時辦理線上登記
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屬於第一順位─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簽訂聯合托育教保服務契約之其他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員工子女、孫子女
登記連結: https://forms.gle/Xxxkh...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3年1月19日府人給字第1130160266號函轉銓敘部113年1月18日部退五字第1135657372號函,「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3年1月12日修正發布
旨揭修正重點簡述如下:
一、調增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致受傷、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發給標準,並就受傷慰問金發給標準進行部分簡化整併。(第1項)
二、參酌中央法規標準法從新從優原則,明訂本次修正施行前,事實發生時已符合發給慰問金條件而尚未申請或已受理申請尚未核定發給之案件,得依修正後之發給標準辦理。(第5項)
修正法規內容及修正總說明、對照表請參閱附件。
轉知市府113年1月15日府人給字第1130126872號函轉銓敘部113年1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35653893號函,有關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並分別自112年12月17日及113年1月5日生效
旨揭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酌修條文引述內容。(第10條)
二、修正生育給付請領條件,刪除原有投保日數之限制,並為避免同一生育事實重複請領相同性質之給付,配套規範如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之生育給付或因屬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113年1月4日南市教人(二)字第1130083153號函轉教育部112年12月8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3584B號函及113年1月3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130832號函,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第11條規定解釋令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1條第2項第1款規 定:「私立學校教師轉任公立學校教師時,依下列規定敘 定薪級:一、中小學教師按其初任教師之學歷依第8條第1 項第1款規定起敘,並依第9條第1項、第3項及第4項規定提 敘薪級;其已取得較高學歷者,並依前條規定辦理改敘。 ……。」揆其立法意旨,係為解決本條例施行前,私立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下簡稱中...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3年1月3日府人考字第1130061693號函轉銓敘部113年1月2日部管二字第1125652840號書函
銓敘部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專輯電子檔,業上載於活動官網(https://www.mocs.gov.tw/pages/list.aspx?Node=625&Type=1&Index=0 ),歡迎同仁參閱
轉知教育局112年12月26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21718786號函轉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D號函,有關教育部訂定發布「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一案
現行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公立學校)教師之介聘,係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之規定辦理。惟考量公立學校校長、主任之甄選、儲訓及其他相關事項,與公立學校教師之介聘事項,二者性質差異較大,且亦有誤將教師甄選認係依前開辦法辦理等情,有將上開事項分別以不同辦法予以規範之必要,爰另訂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
法規內容及總說明、逐...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