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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南市教人(一)字第1120333551號函,有關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教育人員各項補休補充規定
一、為利差勤管理及增加運用補休之彈性,針對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教育人員各項補休(如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加班;參加兵役召集當日為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參與選務工作人員;各校(園)奉派出差人員,其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往返路程,經各校(園)核予補休者;教師依台南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教師擔任導護補假實施要點核予補休者等),其要件事實發生於112年1月1日以後者,補充規定如下,至事實發生於111年12月31日以前者,仍依原規定辦理:
(一)各項補休之期限,應於2年內補休完畢,並以「時...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112年3月3日南市教政字第1120299727號函,有關監察院製作「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動畫短片觀看連結,請公職人員及辦理補助、採購業務人員點閱
一、為避免不當利益輸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明文限制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補助行為。惟若機關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例外允許關係人申請,此時須於補助申請文件中一併揭露身分關係,方符利衝法之規定。
二、鑒於關係人範圍涵蓋由公職人員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擔任重要職務之民間團體(如體育會、基金會、校友會、同鄉會、社區發展協會、宮廟、學會、農漁會、公...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2年2月24日府人給字第1120261417號函,有關辦理「綜所稅申報實務暨節稅講座」研習事宜
一、鑑於年度報稅季節即將到來,為健全工作生活平衡措施,以支持同仁兼顧工作與生活照顧之需求,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課程時間:112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4時。
(二)課程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1樓東哲廳。
(三)參加人員:
1、市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採自由報名參加;參加人數上限為80人。
2、本課程不得現場報名。112年3月14日(星期二)公告參加人員名單,請人事單位上網確認名單
三、報名方式:有意願參加者請...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112年2月23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120274551號函轉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A號函,及教育局112年2月23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120274548號函轉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號函
查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第14條規定:「(第1項)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從事下列行為:……二、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第2項)教師從事前項行為,不包括至校外從事補習、家教之教學活動;如有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2年2月20日府人力字第1120251434號函轉銓敘部112年2月17日部法三字第1125538827號函,有關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業經總統於民國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
旨揭修正內容係為因應少子女化問題,營造養育子女之友善職場環境,增訂在限制轉調期間之公務人員,如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3年(高普初考)、6年(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及原民特考)限制轉調年限三分之一,因現職機關所在地與3足歲以下子女實際居住地未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親自養育該子女,得調任至子女居住地之機關,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限制,且原服務機關就該指名商調應優先考量。
修正條文及...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112年2月17日南市教政字第1120199022號函轉市府112年2月2日府政預字第1120164078號函
為貫徹「清廉勤政」及「透明公開」之施政理念,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適用人員係臺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及區公所服務之人員,包含公務員、機要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技工、駕駛、清潔隊員及臨時人員。
摘錄執行重點如下:
(一)適用人員全體參與廉政倫理規範及陽光法案講習訓練:教育局政風室112年規劃辦理實體課程及推薦數位課程有:
1、「陽光法案系列宣導說明會」:8月至10月間辦理2場次,針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2年度教職員工暨跨領域人士浪漫日月潭單身聯誼活動訊息
一、旨揭各項活動報名日期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3月7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本次活動之實施計畫、各項活動辦理日期、行程等均公告於該基金會網站,請自行上網下載。
三、本基金會網站: http://http://www.ttbf.org.tw 或輸入「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搜尋,各項活動僅供本基金會會員報名,未加入會員者請進入該基金會網站,完成註冊後再行報名。(加入會員程序,請參閱會員註冊教學)
轉知市府112年2月17日人給字第1120231153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14日總處給字第11240002401號函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離島縣市特約診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歡迎同仁參考運用。
該方案試辦期間自112年2月18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相關資訊請逕至該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教健檢專區」( 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50 )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