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南市立大成國中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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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
- 音樂班秘書 於 2022-04-15 08:28:12 發布,已有 459 人次閱讀過
- 110學年
申請時間:
1. 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每學期申請一次,上下學期各於開學後第 3 周前申請。
2. 全民英檢及校外競賽優秀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各學年於 5 月 20 前完成申請。
申請程序:
於申請期限前至教務處領取申請表件,並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獎助學 金收件處(全民英檢需附英檢證書正本;校外競賽優秀獎需附上獎狀影本)。
詳細辦法請參考附件。